发布日期:2022-11-13
2022年11月2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立起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建立诚信计量示范建设长效机制。
《意见》提出,鼓励供水、供电、供热、供气、邮政、通信、能源、交通运输等涉及公用事业的经营者在诚信计量方面作出表率,规范计量器具使用,强化日常自校、在线监测等管理,落实维护计量器具性能准确的主体责任,探索采取二维码追溯等方式向消费者公示计量器具生产、检定、使用等信息,保证经营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计量准确,提升用户的体验感和满意度。
重视行业协会、商会在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中的优势,充分发挥其在沟通协调、咨询服务、行业自律和维护权益等方面的作用,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行业自律原则,开展会员诚信承诺工作,加强行业自律,促进本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对诚信计量先进单位予以表扬。行业协会、商会还要利用诚信提示、警示等方式加大对经营者的监督和制约力度,发挥行业组织的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