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4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应急部联合发布《“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
《规划》明确,到2025年国家标准制定效率稳步提升,平均制定周期缩短至18个月以内,复审周期平均控制在5年。
《规划》提出,完善城市地下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快制定能效、能效限额、能源管理、能源基础、节能监测控制、节能优化运行、综合能源等节能标准;研制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和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标准;加强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核电、分布式发电、微电网、储能等新兴领域标准研制;建立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