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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辛家营热源厂B车间4号锅炉及配套设施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4/5/8 10:55:42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已经基本完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的规定,现开展该项目的公众参与活动,进行第二次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有关团体、人士提出宝贵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市辛家营热源厂B车间4号锅炉及配套设施工程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项目性质:属扩建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厂址位于呼和浩特市如意河南部区域的西把栅乡,原大添路(规划七街)以北,规划三路以东。本项目是在在建的辛家营B车间(辛家营二期工程)锅炉房内部建设,无需新增土地。
建设规模:在在建的B车间内新增1×70MW层燃热水锅炉;新建2.10km一级热水管网;新建9座热力站。
主要建设内容:锅炉本体、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锅炉房、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大部分依托在建的辛家营二期(B车间)的设施,辛家营热源厂项目组成及本项目建设内容见表1。
表1                          辛家营热源厂项目组成一览表

工程内容
现有工程(A车间)
B车间在建内容
本项目
主体工程
1
锅炉房
4×70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
3×84MW层燃热水锅炉本体及土建
1台70MW链条炉排热水锅炉,利用B车间锅炉房
2
一级热水管网
18.51km
22km
2.1 km
3
热力站
11
29
9
辅助工程
1
输煤系统
储煤场、地下输煤通廊、输煤转运站、地上输煤栈桥、碎煤机室
在原有储煤场基础上扩建,输煤系统依托原有地下输煤通廊、输煤转运站、碎煤机室。地上输煤栈桥在原有基础上扩建,扩建面积为204m2
依托B车间输煤系统,仅延长3#皮带
2
燃烧系统
每台锅炉配有一台鼓风机,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器除尘后,经引风机、烟道、120m烟囱排向大气
每台锅炉配有一台鼓风机,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器除尘后,经引风机、烟道、现有120m烟囱排向大气
增加1台鼓风机、1台引风机,利用现有120m烟囱
3
除灰系统
除尘器出灰口处设有电动三通
除尘器出灰口处设有电动三通
除尘器出灰口处设有电动三通
三通是通过加湿器,带伸缩装置的汽车散装机,与封闭自卸车配套使用。干灰外运综合利用,暂不能利用的运至厂外临时储仓内,暂存后综合利用
三通是通过加湿器,带伸缩装置的汽车散装机,与封闭自卸车配套使用。干灰外运综合利用,暂不能利用的运至厂外临时储仓内,暂存后综合利用
依托B车间除灰系统,增加汽车散装机和加湿器
4
除渣系统
锅炉渣经排渣管进入冷渣器冷却后由皮带输送机输送至渣库,锅炉渣用封闭车辆外运综合利用
锅炉采用机械除渣方式,锅炉出渣经重型框链除渣机送至锅炉房外,经板链除渣机送入渣仓。锅炉渣用封闭车辆外运综合利用
依托B车间除渣系统
5
水处理间
布置循环水泵、补水泵、给水软化、除氧设备等
布置循环水泵、补水泵、给水软化、除氧设备等
依托B车间水处理间
贮运工程
1
外部运输
燃煤由公路运输解决,灰渣采用汽运
燃煤由公路运输解决,灰渣采用汽运
燃煤由公路运输解决,灰渣采用汽运
2
贮煤场
全封闭煤棚,占地面积3456 m2
在原有基础上扩建,扩建面积为2630m2,煤棚为封闭式
全厂合用储煤场
3
厂内储渣
1座渣库占地面积约108m2
扩建3座渣仓,每座渣仓贮量约200t,总占地面积约108m2,炉渣经渣仓暂存后全部综合利用。
与B车间合用
4
厂内临时储灰仓
布袋除尘器灰斗
布袋除尘器灰斗
布袋除尘器灰斗
环保工程
1
废气治理
锅炉烟气采用石灰石-石膏脱硫、布袋除尘器除尘后,经120m高,内径5m的烟囱排向大气排向大气
利用现有烟囱,锅炉烟气采用烟气再循环燃烧、低NOx炉膛联合使用的低氮燃烧技术控制氮氧化物排放、布袋除尘、石灰石—石膏法脱硫。锅炉建设3套布袋除尘器、3套脱硫装置
利用现有烟囱,增加1套布袋除尘器和脱硫塔
2
废水治理
循环冷却水排污水用于冲灰及输煤通廊地面冲洗用水;输煤系统、冲渣用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
新建废水处理能力为5m3/h的脱硫废水处理站一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
输煤系统沉淀池1座(50 m3)、冲渣水沉淀池1座(100 m3);锅炉清洗水池1座(500 m3)、脱硫系统事故水池1座(1000 m3
依托B车间废水治理系统
3
噪声治理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装置。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装置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并设置隔声减振装置
4
固体废物治理
5000t的厂外临时储仓8座,可储存锅炉除尘灰约4×104t,可满足采暖季锅炉除尘灰厂外暂存
采暖季锅炉渣在厂区内渣仓暂存后,外运至综合利用
干灰外运综合利用,暂不能利用的运至厂外临时储仓内,暂存后综合利用。扩建φ20×25m的厂外临时储仓4座,可满足采暖季锅炉除尘灰厂外暂存。扩建3座渣仓,每座渣仓贮量约200吨,锅炉渣在厂内暂存后由综合利用单位及时拉运
干灰、锅炉渣外运综合利用,暂不能利用的运至厂外临时储仓内,暂存后综合利用。与B车间暂存设施合用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在施工期间,各项施工活动不可避免的将会对周围的环境造成破坏和产生影响。主要包括施工废气、噪声、固体废物、废水等对周围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在采取本环评提出的各项防治措施后,可将污染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大气污染:锅炉燃料燃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输煤系统和储煤场产生的煤粉尘以及脱硫系统粉尘。
2.水污染:软水制备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锅炉净环水系统排污水、脱硫系统排水、冲渣系统废水、输煤系统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等。
3.固体废物:锅炉渣、除尘灰、脱硫石膏、生活垃圾等。
4.噪声污染:鼓引风机、输煤系统、脱硫系统以及热力站水泵等。
三.主要环保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水污染防治:施工现场建造污水临时处理设施,对施工废污水按不同性质分类收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可以依托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管理施工现场,包括建筑材料统一堆放,水泥等建筑材料设专门库房堆放;开挖的土方和建筑垃圾及时清运;施工期采取修筑围档设施、道路撒水降尘等措施减少扬尘。
3.声环境防治:采用低噪声设备,载重运输车规定其行驶路线,严格控制打桩机、推土机、搅拌机等噪声源,控制规定的作业时间,具有高噪声特点的施工机械应尽量集中施工等措施,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和保养。
4.固废污染防治:施工弃土和建筑垃圾应统一堆放,集中处理,及时清运。生活垃圾施工期间要有专人收集,及时清运,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置。
(二)运营期
1.大气染防治措施
锅炉烟气: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净化、石灰石—石膏湿法烟气脱硫后,经120m高烟囱排放(现有工程烟囱)。布袋除尘器除尘效率大于99%,脱硫系统附加除尘效率一般按照50%计,环评中结合现状监测结果,按照保守考虑为综合除尘效率大于99%,湿法烟气脱硫的脱硫效率大于90%,锅炉排放的烟尘、SO2、NOx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类区Ⅱ时段标准。
储煤场煤粉尘:燃煤经汽车运输至厂内储煤场,储煤场高为6m,煤棚封闭,煤棚内风速大大降低,起尘量较小。
脱硫系统粉尘:本工程配套脱硫设施的石灰石粉采用卸车泵输送至筒仓内,石灰石筒仓顶部采用仓顶布袋除尘器净化,除尘效率99%以上,处理后废气通过高20m高排气筒排放,收集石灰石粉返回脱硫系统利用,粉尘排放浓度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9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
①锅炉补水系统排水
本项目锅炉补充水采用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软化工艺,软水制备系统废水来自全自动钠离子交换器的反洗、正洗和再生过程。为保证脱硫废水补水的水质要求,将含盐量高的再生废液补充至冲渣水系统,反洗、正洗废水作为脱硫系统补水串级使用。
②锅炉排污水
为了使锅炉水的含盐量能维护在极限容许值以下和排除炉水中的水渣,在锅炉运行中,必须经常放掉一部分杂质含量大的锅炉水,并补入所需的水,这就是锅炉排污水。这部分废水作为脱硫系统补水串级使用。
③设备冷却水
项目风机轴承等设备冷却循环水排放废水作为脱硫系统补水串级使用。
④脱硫系统排水
脱硫系统废水的水质主要含有悬浮物、pH值、钙、镁、铝、铁重金属以及氟离子、氯离子、硫酸根、碳酸根等,脱硫废水先经石灰浆调节pH值,加入络合物在反应箱中反应,再加入聚合物、絮凝剂进行凝聚和澄清,以进一步降低脱硫废水中的悬浮物浓度,最后再经pH调节后,出水作为冲渣系统补水串级使用。
⑤输煤系统冲洗水
在转运站、碎煤机室和输煤栈桥等设置水力清扫装置,及时对沉降的粉尘进行清扫,以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冲洗水经沉淀后重复使用无外排。
⑥冲渣水
重型框链除渣机水槽中的废水经沉淀后重复使用,废水无排放。
⑦生活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至城市污水管网,进入呼和浩特市金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产生量为0.06m3/h。其水质可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本项目选择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声、隔振等措施降低噪声。在厂区建设绿化带,降低噪声。
4.固废处理措施: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是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处理处置。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呼和浩特市城市总体规划;所采用技术、设备处于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从源头上控制了污染;并且采用了先进、经济、可靠的“三废”治理措施,各项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到最低限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经采取治理措施后,对环境的影响满足环境功能要求,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的程度;项目建设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并得到大多数公众的支持。在严格执行和落实设计及环评要求的各项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从对环境影响的角度讲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信息公开后,可以信函、或者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有关公告要求的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以及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意见、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建设单位将于2014年5月8日起至第十个工作日内在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简写本以备公众查阅,如您还需简写本以外信息,可与评价单位中冶东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联系。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具体形式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为辛家营热源厂周边,同时欢迎其他市民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您对该项目建设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您对该项目建设有什么具体意见。
七.公众意见反馈方式和起止时间
在公众看到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公示以后,公众可通过向指定地址发送电子邮件、电话、传真、写信或者面谈等方式发表关于该报告书第二次公示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13500619365
环评单位: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人: 徐柳青
联系电话:0472-6966765
传真:0472-6966791
电子邮件:xuliuqing@beris.cn
公众可向环评单位索要报告书简写本,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5月8日至2014年5月21日。
 
 
 
 
 
 
呼和浩特市城发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中冶东方控股有限公司
2014年5月8日
呼和浩特市城发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职教园区思源路中段 联系电话:0471-565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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